互保条款
关于调整投保100万元雇主责任险理赔额度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于:2017-04-07 15:40:05

甬渔保〔20178

各科室、办事处、工作站:

根据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精神,协会“关于调整大马力渔船承保理赔额度的通知”(甬渔保〔201646号)对雇主责任险做了调整,对于第二条中关于医疗费的规定,现调整如下:


原规定为:选择承保额度为100万元的,伤残基数作相应调整,最高额度为65万元。但伤残九级、十级的理赔仍按原标准执行,相应调整18级理赔标准。承保100万元的医药费10万元及以内按85%予以理赔;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部分按60%理赔;医疗费理赔限额最高为20万元。


现调整为:投保额度为100万元的,可理赔范围内医疗费1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90%进行理赔;10万元以上部分按60%进行理赔;医疗费赔偿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伤残基数为70万元,九、十级分别为12万元、6万元,同时相应调整一至八级理赔标准。


协会“关于调整雇主责任险若干理赔标准的通知”(甬渔保[2017]3号)中对雇主责任险伤残鉴定标准、伤残赔付标准做了调整。根据最新研究决定,对其第二条调整伤残等级赔付,现调整如下:


原规定为:在《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条款(2017版)》中,协会将实行新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见下表:

伤残等级

保额70万元

保额100万元

伤残等级

保额70万元

保额100万元

赔付额(万元)

赔付额(万元)

赔付额(万元)

赔付额(万元)

一级

50

65

六级

25

30

二级

45

58

七级

20

24

三级

40

51

八级

15

18

四级

35

44

九级

10

10

五级

30

37

十级

5

5

现调整为:

伤残等级赔付标准

伤残等级

保额70万元

保额100万元

伤残等级

保额70万元

保额100万元

赔付额(万元)

赔付额(万元)

赔付额(万元)

赔付额(万元)

一级

50

70

六级

25

35

二级

45

63

七级

20

28

三级

40

56

八级

15

21

四级

35

49

九级

10

12

五级

30

42

十级

5

6

本通知从201748日起开始实施。原文件甬渔保[2016]46号、甬渔保[2017]3号与之有抵触的,以此发文为准。



  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

2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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